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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出台楼市新政 要求商品房价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

※发布时间:2017-6-21 14:20: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遏制市区房价过快上涨,无锡市人民办公室本月 28 日印发了《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价格备案后 1 年内不得调高。据悉,《意见》即日起生效。

  《意见》中提到: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申报备案价格高于 2016 年 10 月份所在区域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评估报告,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情况,通过比价或组织论证等方式,指导企业合理申报价格并审核确定备案价格。

  此外,《意见》还要求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 3 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 1 年内不得调高。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且前一批次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尚未出售(无法提供认购书和收取定金电子凭证)或者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后一批次价格备案不予受理。

  短期内,这个《意见》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效果的,但长远看来,效果如何还需观望。 长期从事楼市走势分析的行动力广告董事总经理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在他看来,如今的无锡楼市 今非昔比 ,首先是此前去库存颇为成功,加上如今入市待售的房源数量还属未知,房价应仍是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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