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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积金政策再调整

※发布时间:2023-2-9 23:19:29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日前,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比或缓缴政策,延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期间,持续助企纾困。据悉,为保障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需求,对于有租房需求的无自有住房职工,每年最多可提取15000元公积金支付房租。

  今年4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关于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受到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按降低缴存比例等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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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发布的通知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将相关政策的实施时间延长。受疫情影响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时间自审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满后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其中分期补缴的,应在期满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继续执行阶段性降比,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职工各5%。

  受疫情影响,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可视同正常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